I-212表格——驱逐或递解后重新申请许可
I-212表格——驱逐或递解后重新申请许可
这是什么:
I-212表格是您在遭到驱逐(递解)或禁止入境后,请求合法返回美国的同意书。如果您因某些移民法条款被禁止再次入境,此表格是请求政府授予“重新申请许可”,以便您可以重新寻求入境。
谁需要:
如果您根据INA 212(a)(9)(A)或212(a)(9)(C)条款不可入境——通常是因为您被下令递解,或者在先前被驱逐后未经许可再次入境(或试图再次入境)——则需要此表格。该表格适用于任何在获准入境前必须取得同意的人,无论是作为移民还是非移民。您在何处提交取决于您的情况:
- USCIS处理某些I-212申请。
-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(CBP)处理其他情况,包括在入境口岸或美国领事馆的非移民(K、T、U或V非移民除外)。
- 如果您身处递解程序中,请遵循移民法庭给出的提交说明。
只有USCIS才能就正确向USCIS提交的申请做出决定;属于CBP或移民法庭的申请将不会由USCIS处理。
如何提交:
1. 找到正确的提交地点。对于USCIS,请查看USCIS网站上I-212表格的直接提交地址页面。对于CBP,您可能可以通过e‑SAFE系统进行电子提交(在CBP网站上搜索“I-212表格”),或在指定的入境口岸亲自提交。如果您身处递解程序中,请使用移民法庭的说明。
2. 收集支持文件。您将需要:
- 针对您发出的所有禁止入境、驱逐或递解令的副本。
- 如果列出亲属:关系证明,对于美国公民,需提供公民身份证明;对于非公民,需提供其全名、出生日期和地点、入境地点、当前及以往的移民身份,以及A号码(如知道)。
- 如果您的不可入境是基于INA 212(a)(9)(C)条款(未经同意在递解后再次入境),还需提供您最后一次离境日期的证据、您离开美国10年的证据(例如外国护照上的出入境印章、机票、国外居住登记、水电费账单、就业记录等),以及任何其他相关证明。
- 表格说明中列出的有利和不利因素的证据。
- 如果任何文件是非英语语言,需附上完整的英语翻译件以及翻译者出具的证明,声明翻译准确且翻译者胜任。
3. 完整填写表格的每一部分。如果第一部分“关于您的信息”缺少姓氏或邮寄地址,USCIS将拒绝该表格。
4. 除非表格说明或法规明确要求,否则不要发送原始文件。发送副本。
5. 签署已完成的表格。
6. 附上正确的申请费。
7. 将纸质表格邮寄至直接提交地址页面上显示的USCIS地址(确保每页底部可见版本日期和页码),或者如果符合条件,通过CBP电子提交。
费用:
(查看官方费用表)
当前版本和截止日期:
版本日期:2025年1月20日。(日期在表格页面底部以mm/dd/yy格式显示。)如果您邮寄纸质表格,每一页都必须是此确切版本,且版本日期和页码可见。使用任何其他版本可能导致拒绝。该表格未规定具体的提交截止日期;始终查看官方页面以确认是否有任何更新发布。
常见错误:
- 将第一部分姓氏或邮寄地址留空——USCIS会在这些字段缺失的情况下自动拒绝表格。
- 只要求提交副本时却发送原始文件(除非说明明确要求正本)。
- 提交包含不同版本页面的表格,或未核实邮寄提交的每一页上版本日期是否出现。
获取表格的地点:
从USCIS官方网站 https://www.uscis.gov/i-212 直接下载官方I-212表格及其说明。不要使用其他网站的副本。如果您通过CBP提交,请在CBP.gov网站上搜索“I-212表格”以获取e‑SAFE信息。
SOURCE: https://www.uscis.gov/i-212
免责声明:来自USCIS的一般信息,并非法律建议——始终在官方页面核实,并就您的案件咨询持证移民律师。英文版本具有权威性。
(机器翻译——英文版本具有权威性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