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-129F:未婚夫(妻)或配偶申请书(K-1/K-3)
标题:I-129F:未婚夫(妻)或配偶申请书(K-1/K-3)
表格简介:
I-129F表格是由美国公民提交的申请书。用于请求许可将外籍未婚夫(妻)(K-1签证)及其子女(K-2)带到美国,以便你们结婚。您也可以在等待USCIS批准该配偶的另一份家庭申请书(I-130表格)期间,将外籍配偶(K-3签证)及其子女(K-4)带到美国。
适用对象:
您必须是美国公民。如果您是合法永久居民(绿卡持有者),则不能使用此表格。如果您希望进行以下任一操作,则需要此表格:
- 将未婚夫(妻)带到美国,在入境后90天内与您结婚(K-1/K-2),或
- 在您已为其提交的I-130表格尚待裁决期间,将配偶带到美国(K-3/K-4)。
如何提交申请:
1. 从USCIS官方网站获取当前表格和说明(版本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)。
2. 准备您的美国公民身份证明。提供以下其中一项:
- 您的美国出生证明副本,
- 您的入籍或公民证书副本,
- 您的海外出生领事报告(FS-240表格)副本,
- 您未过期的美国护照副本,或
- 美国领事官员出具的确认您公民身份的原件声明。
3. 如果您或您的未婚夫(妻)/配偶有过前段婚姻,请附上婚姻结束的证明:
- 最终离婚判决书、婚姻无效令或前配偶的死亡证明。
4. 提供一张您本人的彩色护照式照片和一张您未婚夫(妻)/配偶的照片,照片须在邮寄申请书前30天内拍摄。
5. 对于K-1未婚夫(妻)案例,您还必须包括:
- 真实(善意)结婚意愿的证据,
- 您计划在其获准入境美国后90天内结婚的证据,
- 在提交申请前两年内双方亲自见过面的证据。
(若未能在该时间范围内见面,您必须提交支持豁免的文件——请仔细遵循官方说明。)
6. 如果任何文件为外语,请附上完整的英文翻译,并由翻译人员签署声明,证明翻译准确且其具备翻译资格。
7. 除非说明特别要求,否则不要寄送原件。
8. 仅当您有律师或认证代表时,才附上G-28表格。
9. 支付申请费(参见下方费用)。
10. 将完整的申请包裹邮寄至USCIS达拉斯Lockbox。请根据您的邮寄方式使用正确地址:
- 美国邮政署(USPS):
USCIS
Attn: I-129F
P.O. Box 660151
Dallas, TX 75266-0151
- FedEx、UPS、DHL:
USCIS
Attn: I-129F (Box 660151)
2501 South State Highway 121
Business Suite 400
Lewisville, TX 75067-8003
费用:
此页面未列出具体申请费。请访问USCIS费用表页面查找当前费用。(请查阅官方费用表)
当前版本与截止日期:
唯一可接受的表格版本为2025年1月20日(月/日/年)。此版本日期印在表格和说明的每一页底部。提交前,务必访问USCIS网页确认您使用的是最新版本——此处未列出单独的“使用截止”日期。
常见错误:
- 使用过时的表格版本。请确保您包裹中每一页的底部都显示 2025年1月20日(即 01/20/25)。
- 忘记附上护照式照片,或使用拍摄时间超过30天的照片。
- 未能提供美国公民身份证明,或未附上证明先前婚姻已合法结束的文件。
获取表格的渠道:
请始终从USCIS官方网站直接下载表格和说明: [https://www.uscis.gov/i-129f](https://www.uscis.gov/i-129f)。不要使用非官方来源的表格——过时的版本可能导致申请被拒。
SOURCE: https://www.uscis.gov/i-129f
免责声明:USCIS提供的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——请务必在官方页面核实,并针对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持牌移民律师。英文版本为权威版本。
(机器翻译——英文版本为权威版本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