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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性2026-06-06

I-129F:未婚夫(妻)或配偶申请书(K-1/K-3)

标题:I-129F:未婚夫(妻)或配偶申请书(K-1/K-3)

表格简介:

I-129F表格是由美国公民提交的申请书。用于请求许可将外籍未婚夫(妻)(K-1签证)及其子女(K-2)带到美国,以便你们结婚。您也可以在等待USCIS批准该配偶的另一份家庭申请书(I-130表格)期间,将外籍配偶(K-3签证)及其子女(K-4)带到美国。

适用对象:

您必须是美国公民。如果您是合法永久居民(绿卡持有者),则不能使用此表格。如果您希望进行以下任一操作,则需要此表格:

- 将未婚夫(妻)带到美国,在入境后90天内与您结婚(K-1/K-2),或

- 在您已为其提交的I-130表格尚待裁决期间,将配偶带到美国(K-3/K-4)。

如何提交申请:

1. 从USCIS官方网站获取当前表格和说明(版本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)。

2. 准备您的美国公民身份证明。提供以下其中一项

- 您的美国出生证明副本,

- 您的入籍或公民证书副本,

- 您的海外出生领事报告(FS-240表格)副本,

- 您未过期的美国护照副本,或

- 美国领事官员出具的确认您公民身份的原件声明。

3. 如果您或您的未婚夫(妻)/配偶有过前段婚姻,请附上婚姻结束的证明:

- 最终离婚判决书、婚姻无效令或前配偶的死亡证明。

4. 提供一张您本人的彩色护照式照片和一张您未婚夫(妻)/配偶的照片,照片须在邮寄申请书前30天内拍摄。

5. 对于K-1未婚夫(妻)案例,您还必须包括:

- 真实(善意)结婚意愿的证据,

- 您计划在其获准入境美国后90天内结婚的证据,

- 在提交申请前两年内双方亲自见过面的证据。

(若未能在该时间范围内见面,您必须提交支持豁免的文件——请仔细遵循官方说明。)

6. 如果任何文件为外语,请附上完整的英文翻译,并由翻译人员签署声明,证明翻译准确且其具备翻译资格。

7. 除非说明特别要求,否则不要寄送原件。

8. 仅当您有律师或认证代表时,才附上G-28表格。

9. 支付申请费(参见下方费用)。

10. 将完整的申请包裹邮寄至USCIS达拉斯Lockbox。请根据您的邮寄方式使用正确地址:

- 美国邮政署(USPS):

USCIS

Attn: I-129F

P.O. Box 660151

Dallas, TX 75266-0151

- FedEx、UPS、DHL:

USCIS

Attn: I-129F (Box 660151)

2501 South State Highway 121

Business Suite 400

Lewisville, TX 75067-8003

费用:

此页面未列出具体申请费。请访问USCIS费用表页面查找当前费用。(请查阅官方费用表)

当前版本与截止日期:

唯一可接受的表格版本为2025年1月20日(月/日/年)。此版本日期印在表格和说明的每一页底部。提交前,务必访问USCIS网页确认您使用的是最新版本——此处未列出单独的“使用截止”日期。

常见错误:

- 使用过时的表格版本。请确保您包裹中每一页的底部都显示 2025年1月20日(即 01/20/25)。

- 忘记附上护照式照片,或使用拍摄时间超过30天的照片。

- 未能提供美国公民身份证明,或未附上证明先前婚姻已合法结束的文件。

获取表格的渠道:

请始终从USCIS官方网站直接下载表格和说明: [https://www.uscis.gov/i-129f](https://www.uscis.gov/i-129f)。不要使用非官方来源的表格——过时的版本可能导致申请被拒。

SOURCE: https://www.uscis.gov/i-129f

免责声明:USCIS提供的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——请务必在官方页面核实,并针对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持牌移民律师。英文版本为权威版本。

(机器翻译——英文版本为权威版本。)

免费信息,非法律建议。我们绝不会与执法部门分享您的数据。请始终查看官方来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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